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二00八年绵阳市公安机关
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专业技术)面试公告
(2008年第 21号)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二00八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2008年第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全省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473号)规定,经资格复审,现将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专业技术)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安排,面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面试当天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绵阳市委党校。
三、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1、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2008年12月25--26日,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到绵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递补复审合格考生按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再另发公告。
2.领取面试通知书须携带的手续: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领取面试通知书咨询单位及电话: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16-2264523 2267088
四、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参加面试,最迟8:0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3、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4、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侯考室和考场封闭地段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未面试的考生。
5、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